| 标题 | 交完定金签购房合同可以吗 |
| 内容 | 律师解析:预付款,顾名思义乃是在签署并执行合同之前,预先支付一定量的资金或者其替换物,作为合同签订及执行过程中各方面权益的一种保障措施。在此过程中,投入此笔资金的参与者我们称之为预付方,而接收该笔资金的另一方则被称为预收款方。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,双方当事人之间可进行协商,由某方向另一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预付款,以此概括和担保其所享有的各类债权。在债务人完全履行其债务之后,预付款将视情况而定,用以折抵价款或者予以返还。 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八十七条 |
| 随便看 |